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2014学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认真解决各院系国家助学贷款惜贷问题,确保应贷尽贷。一是各院系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只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等无偿资助资金的争取、不愿意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责任的错误行为。避免贷款申请发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比如部分院系规定员工申请贷款后不能再享受其他资助政策、申请贷款必须是新生或二年级以上的员工、片面宣传刻意夸大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的惩戒后果等偏激做法。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贷款完成学业。
二、贷款发放范围、标准、时间及利率
范围是公司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全部在校生;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贷款时间、利率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贷款发放和到期的几个具体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4年11月10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员工为2020年9月20日;4年制员工为2021年9月20日;5年制员工为202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请各院系按照此规则指导员工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4年11月10日。
借款起息日:2014年11月10日。
(二)本年度贷款首次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申请审核日程安排
本年度贷款申请审核分为两个阶段,时间分别为2014年5月6日至6月14日和2014年9月8日至10月11日,申请对象分别为2011级、2012级和2013级统招生和2014级大一新生。现将第一阶段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5月6日至10日 各院系通过网站、主题班会、板报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公司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二)5月13日至5月17日 组织相关员工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
(三)5月20日至5月31日 各院系结合申请员工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对其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6月3日至6月7日 各院系组织通过初审的员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录入个人相关信息(从今年开始员工在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信息时,登录名和密码统一设置为自己常用的QQ名和密码,防止员工忘记);
(五)6月10日至6月14日 各院系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操作系统对员工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员工处接受进一步审核,员工处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今年贷款申报工作要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第一是院系公示,各院系在初步确定贷款员工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系员工公示5个工作日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如果院系没有按要求公示,公司在数据审核环节取消其贷款资格;第二是公司公示,公司对院系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公司官网和员工处官网面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员工基本信息录入与核对
(一)借款员工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员工熟悉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借款员工都必须通过员工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院系在核对贷款员工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避免员工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准确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二)借款员工基本信息核对。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郑州华信公司国家贷款助学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对借款员工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身份证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对于当年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员工,不得办理高校助学贷款。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和日程安排做好各项准备,统筹兼顾、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员工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